购房表示图(图由成都市房管局提供)
成都3月24日讯(记者 李丹)23日晚7时许,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依据通知,成都从24日起施行限购政策。
24日晚,成都市房管局发布“2017年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学问答复”,从19个不同的问题来解答老百姓最为关注的内容。
1、成都市哪些区域实行限购政策?
答:限购区域包括我市12个区,分别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和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成都新房验收
2、此次限购新政何时开端施行?
答:自2017年3月24日零时开端施行。施行之前商品住房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商品住房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之一的;二手住房已在存量房买卖效劳平台上,完成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效劳合同”(居间成交)或“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在成交)的,按原政策执行。
3、此次限购包含哪些住房?
答:此次住房限购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什么是二手住房?
答:已获得房屋一切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住房再上市买卖的,浅显称二手住房。
5、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置住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置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者在该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时断时续交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3)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尚未在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新购置商品住房。
6、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购置住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置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者在该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时断时续交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3)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尚未在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新购置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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